DETAILED NOTES ON 車禍賠償行情

Detailed Notes on 車禍賠償行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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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向法院聲請調解:由法官或司法事務官負責處理調解程序,包括排訂調解庭期、指定調解委員,如有發現有其他應補正事項,則由法官或司法事務官裁定;但進入調解程序後則由調解委員主持。

勿急著反駁:在調解過程開始時,調解委員會會讓雙方陳述立場並釐清爭議點。在此階段,建議當事人應仔細聆聽對方的意見,避免插嘴或急於辯解,以免引起雙方情緒的升高,導致調解不成。

調解將無法進行。因此建議選擇若想促成調解,請選擇雙方皆能接受的調解地點。

① 訂定再一次調解:如果某方或雙方當事人有合理且正當的理由說服調解委員,或者車禍調解委員會認為此案件因當事人的狀況等等,有成立調解的可能,就會再另訂調解日期繼續討論。

車主為公司行號,須攜帶公司大小章、營利事業登記證、負責人身分證影本。

比較不同的是,車禍調解一旦成立,經由法院核定的車禍調解書是具有法律上強制執行效力的!

車輛所有人: 請攜帶「行車執照 」以及「車禍登記聯單或車禍事故初步研判分析表」。

I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,致人傷害而逃逸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相關單位會依照申請時留下的電話、電郵信箱等資料通知領件,如果是選擇臨櫃領件的申請人,就可以在接到通知後攜帶身分證、印章領取囉。記得在申請時就選擇離自己住居所較近的警局領取。

車禍鑑定報告不僅運用於事故當事人進行和解或訴訟時釐清責任,它還具有法律參考價值。專業的鑑定人員會在報告中明確列出肇事責任比例,協助雙方明瞭各自的賠償責任。

自行向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→ 車禍肇責查詢 安排調解 → 車禍鑑定 調解成立或調解失敗。

✧另外也可以由車禍由當事人向鄉、鎮、市、區公所(調解委員會)以書面聲請,向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拿調解申請書填寫資料後,並按對方人數提出繕本;或是直接帶著身分證、印章,到鄉鎮市調解委員會,說要聲請調解。

調解委員會的調解,當事人沒有正當理由而不出席的話,會直接視為「調解不成立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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